珠海下一步如何调控房地产 市住规建局局长正式表态
发布时间:2017/11/26
近日,珠海市住规建局局长王朝晖来到了"民生在线"栏目的直播间,与广大网民朋友们进行交流互动。
有网友提问,"房子是来住不是用来炒"。请问珠海市的住房管理部门在解决居民住房和严控房价方面,除了推出廉租公房、限购等措施外,下一步还有没有什么新的对策和措施?"
王朝晖: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来住不是用来炒"的目标,去年10月6日,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珠府办〔2016〕203号),对市场实施"限购、限贷、价格备案"等调控措施,今年4月8日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珠府办函〔2017〕79号),"加大限购、限贷、价格备案"力度,推出"限售"等措施。我市调控政策实施近一年以来,从当前总体形势上看,房地产市场过快发展的趋势得到遏制,市场逐渐回归理性,全市平均房价趋于稳定。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总体定位,严格执行我市已经出台的调控政策和相关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
二是加大住宅土地供应力度,加强土地出让监管。国土部门合理控制土地出让节奏,加大住宅土地供应力度,做好市场销售和市场供给的均衡,平抑房价,防止区域分化拉大或出现区域过热的情况。
三是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区域住房发展的格局。一方面加大新城新区的建设,可以有效疏解旧城人口,一方面通过加大连接中心城区和周边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市各个区的均衡发展。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作用,建立健全调控长效机制。
五是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力度,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建设。坚持房地产市场供应和住房保障协调发展,在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的同时探索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落实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及国家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免征房产税等政策、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等。
通过这些方面的工作,来确保我们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南方都市报)